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 [2000]4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集
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二月十七日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
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
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
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