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安监管 [2007]2 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
法》 (原国家安监局令第 20 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为规范全省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 《河
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冀安监管〔 2005〕7 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原国家安监局令第 20 号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 号),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