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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档案
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内各处、评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现将《重庆市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
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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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机关(以下简称办
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维护档案的
完整和安全,有效地为机关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档案法》 等有关规定, 结合办机关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机关档案是指办机关及各处、评审中心在工
作中直接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
子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办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对各类资料(包含电
子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