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二 O 一 O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件号:黑建造价[ 2010]12 号 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 2010-11-1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
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更好地贯彻执行 2010 年黑龙江省建设工
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
管理规定,现对 2010 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按原定额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按 2010 年计价依
据调整(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二、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
承发包双方可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