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 [2003]206 号
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
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保障人体健康, 现批准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
术规范》(试行)。本规范为环境保护技术法规,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有关事宜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及国家环境标准网站查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址: www.mep.gov.cn
国家环境标准网址: www.es.org.cn
附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医疗废物 处置 规范 通知
抄 送: 卫生部
附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目的和原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