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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 2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
准》的推广实施工作, 加强 2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投资管理 ,
规范配电网工程建设的市场行为, 合理确定造价, 提高投资效益 ,
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 20千伏及
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力〔 2009〕
123号),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现予以发布。
本细则从 2010年 1月 1日起开始实施,原《关于印发〈 10
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费用计价表〉的通知》(粤电定〔 2002〕17
广东省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粤电定〔 2009〕20 号
关于发布《广东省 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建设预算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直属各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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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自实施之日起废止。 2010年 1月 1日前获立项批准、已会审
可研设计或已开工建设但未完成工程结算的 20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