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编制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计价规定的通知
文件号:黑建造价[ 2011]1 号 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 2011-1-17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财政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
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计价事项
作如下规定:
一、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单价在 53~80 元/
工日之间确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招标时市场人工价格,人工单价可以高于 80
元 /工日,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确定,取费基础为 53 元/工日。
二、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应当按照 2010 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
确定。
三、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发承包双方
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