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1978 年 4月 23日国家计委 国家建委 财政部文件 计〖1978〗234号公布 )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 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
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
(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 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 经济上实行统一
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 (或联合企业 )、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
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 (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
施工机械等 ),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 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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