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鄂建 [2006]137 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三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强化各市场责任主体质量意识, 保障竣工住宅
使用功能,进一步推动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
决定在全省逐步建立并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下称分户验收) 制度。为做
好分户验收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分户验收的依据
分户验收是由建设、 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 依据经审查合格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规范,对每户住宅及公共部位的观
感、使用功能等项目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并出具分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分户
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