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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铁 道 部
铁建设函 [2007]723 号
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客运专线公司 (筹备组 ):
为适应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建设需要,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
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 2006〕83号)、《铁路客运专线
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铁建设〔 2007〕16号),现就客运专线
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是指涉及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运营调
度、旅客服务、动车组检修等系统集成范畴内的物资设备。客运专线
系统集成采用总承包方式组织建设的, 系统集成物资设备分为专用物
资设备和通用物资设备。 具体划分原则由铁道部运输局提出报部领导
确定。
二、系统集成专用物资设备、通用物资设备(不含甲供物资设
备)纳入系统集成总承包招标范围,与系统集成总承包一并招标,系
统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