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粤建造函 [2006]002 号
各市造价站,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
律工作的通知》 (建标 [2005]69 号)、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
的通知》 (建办标函 [2005]558 号)、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
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 (粤建管字 [2005]70 号 )以及中价协
《关于统一换发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的通知》 (中价协 [2005]015号 )文件精神,
现将我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管单位: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因协会正在筹备之中,暂由省造价总站培训科
负责办理。
二、换证时间和范围
1、全省统一换证时间: 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