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岛市黄岛区
青开行政执法〔 2010〕22号
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的
基层管理职能,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
纷,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理顺我区物业管
理工作体制的实施意见》 (青开管发 [2010]1 号)的精神,按
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
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行政执法局文件
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
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
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街道办事处。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