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监察局:
为规范全省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及收费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管
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
研究,就我省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交易服务费
1、设计、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
按不超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中标价的 1%收取;直接发包
的按勘察设计、 建设监理合同价的 0.9%收取,由中标单位(或
承包单位)缴纳,单项工程交易服务费最低为 1000 元。
2、各类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
服务费,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收,由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单位缴纳 50%,中标单位缴纳 50%。
(1)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下部
分,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 0.14 %收取, 直接发包
的工程建设项目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