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
检查的通知
建办科函 [2009]99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9 年 11月 27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 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 [2009]48
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我部定于今年 12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督促各地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国家建筑节能有关规定。
(二)督促各地按要求完成“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三)总结推广各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