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综合治理 ,创无质量
通病住宅工程和精品住宅工程活动的通知
晋建建字[ 2004]326号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综合治理,
创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精品住宅
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大住宅工程质量治理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建质 [2
004]18 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综合治理,
创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精品住宅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
住宅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连续健康进展,
而且直截了当关系到宽敞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省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要
求曾多次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综合治理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收效。但
由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多发性、反复性等特点。防治情形不容乐观,仍是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阻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开展住
宅工程质量通病综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