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建质安〔 2012〕276 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环境保护局,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 2010〕 87 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 2012 年度蓝天工程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大气办〔 2012〕 3号)要求,今年 3 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 2012〕167
号)。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蓝天工程”相关目标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于 5、6
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定于 5 月 31 日至 6 月 20 日。检查范围是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二、检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