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 [2010]20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 ,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
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 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
发〔 2010〕17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
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食药监食〔 2010〕172号)要求,切实加强建筑
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决定从 2010 年 5 月至 12月底,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
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
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