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X年 7月 13日、20日,我市大部地区普降暴雨,部分县(市)
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恢复重建任务紧迫繁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
一部署,为迅速有效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
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
于抗灾救灾各项决策部署, 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把灾
后恢复重建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坚持以人为
本、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
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
1.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活秩序作为
重建工作的首要任务, 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根本利益。 优先恢复重建与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