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库实施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为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全面提升尾矿库本质安全,我局结合
全省尾矿库安全、 环保监管等实际, 拟定了《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库实施暂行办法》 (征求意
见稿),现征求意见,请于 2018 年 11月 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汪慧斌
联系电话: 0551— 62999534(兼传真)
邮 箱: 493841161@qq.om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11月 19 日
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库实施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号)、《尾矿库安全监督
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38号, 78号修正)、《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