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 C区 1 号楼宝地大厦
电话: 0416-3703182 传真: 0416-3703333
关于执行《工程结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
为保障工程结算质量,使结算分析、评审快速顺利的进行,
提高工作效率, 明确评审要求, 特制定《工程结算评审管理办法》 ,
具体如下:
一、使用范围:
所有需要结算的工程
二、结算分析
1.根据结算职责划分的范围,第一审核结算人作为分析汇报
的第一责任人;
2.由造价处长(主管)提出申请,由分公司经理组织造价处
长(主管)、工程处、 财务处、 策划员对需要的结算进行分析对比,
分析内容如下:
2.1 结算与目标成本分析对比情况;
2.2 甲供材料与结算材料分析对比情况;
2.3 若施工单位一个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全部竣工, 则结算需
列出拨款情况;
2.4 对施工中交叉或甩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