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煤矿井口安全工作站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体
现以人为本 , 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 ,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
查网络的作用 ,在煤矿安全生产实现群防群治的目的。根据山西省总工
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煤矿监察机构晋工发 [2010]49 号文件和晋
城市总工会、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炭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晋
市工发 [2010]55 号文件,阳城县总工会、阳城县煤炭工业局阳工发
[2010]5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 2010年 12月 10日矿
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并配
备相关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立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配备相关人员
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站长:
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副站长: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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