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市 2009 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知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洛阳新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委会,省、市重点项目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大力支持下,
市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获全省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综合
评比第一名,受到了省政府表彰。 为激励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又快又好
的发展,激发建设单位和建设者的积极性、 能动性,加快市重点项目
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依据《洛阳市
表彰奖励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将对 2009年在
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奖励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面向基层,突出正面引导, 突出工作业绩,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通过评选表彰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