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
川价发 [2005]248 号
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 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促
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
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建设部 74号令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国家
计委计价格 <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范和调整我省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
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中期付款、竣工结算、
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