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晋建标字 [2008]115 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定额(建经站),各有关单位:
随着新的劳动法的颁布实行, “三农”政策的深入贯彻,社会平
均工资不断增长, 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呈现一定程度的供不应求, 导
致建筑业劳务市场价格的进一步上涨。为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引导我省建筑业有序健康和
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
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 [2007]54 号)的基础上,对 2005年《山西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 2005年修缮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单价
进行再次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单价 30元/工日调整为 36元 /工日,36元/工日调整为
43元 /工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上人工随之调整,调整部分的人工
费只计取税金。 签证工建筑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