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
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我省最
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结合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
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 45元 /工日调至 58 元 /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 40元 /工日调至 52元 /
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 30 元 /工日调至 39元 /工日。 清、借工价格由 45 元 /工日调至 67元 /工日。
二、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三、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中,综合用工单价的调整按本次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执行。
四、本次 调整自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