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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
闽建筑 [2009]18 号
(新闻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更新日期: 2009-6-17)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63号公告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新规范)。为贯彻实施新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商省财政
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应当明确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得
有暂定品牌或暂定价格,不得有暂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
二、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编制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即招标控制价)时,材料价
格应当根据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
确定。
三、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有关综合单价调整的条款,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