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京建发〔 2011〕11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各集团、总公司,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
[2011]26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现就相
关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使用钢筋质量
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钢筋使用和加工行为,严把钢筋进场关, 加强
钢筋施工现场和委托外加工的过程质量控制,严格分项工程验收。
二、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检
测机构的监管,把建筑钢材的加工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列为日常和网格
检查的重点内容,严厉查处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钢筋以及检测数据弄
虚作假的行为。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