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阶段性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5-04-18 10:10:00 浏览次数: 3 字体: [ 大 中 小 ]
永规建发 [2005]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阶段性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了加快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进度,根据永规建发
[2004]21 号文件《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精神,根据目前部分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对验收情况
的反馈,都要求加快验收工作进度。 为此,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项目业主单位务必抓紧交工验收工作。交工验收必须经项目业
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法人单位公章)认可。同时须提供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