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核定单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核定单的管理, 明确各方责任, 规范各方行为, 确保工
程质量安全。 经研究,现将有关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核定单管理的要求通知
如下:
一、在施工过程中, 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 品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的施工措
施建议等原因, 需要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时, 应当由施工单位出具技术核
定单。
二、由于设计原因或建设单位原因发生变更、 补充设计的, 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
更通知单,不得由施工单位出具技术核定单。
三、技术核定单应当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依据, 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 法
规、规章和国家及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
四、技术核定单应当在事发前核定,并明确技术核定的事由。
五、技术核定单应当由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