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鹿城“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国务
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07? 1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
见》(浙政办发, 2007? 17 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温政发, 2008? 20 号)文件精神,
结合鹿城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 20l0 年,单位 GDP综合能耗由 2005年
的 0.65 吨标准煤 /万元下降到 0.52 吨标准煤 /万元,降低 20%。
(二)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
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推进温
州“第三次跨越”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