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29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 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国务院部署, 充
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决定进一步放开建设项
目专业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价格的基础上, 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
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指工程咨询机构接受委托,
提供建设项目专题研究、 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
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等服务收取的费
用。
(二)工程勘察设计费, 包括工程勘察收费和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勘察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