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简化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
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简化规范和加强我市生产经营性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从
源头上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陕西省安全
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第 8号
令)、《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25号,以下简
称《办法》)及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烟草、
贸易、电力、国防工业、信息产业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发 [2008]50 号 ,以下简称《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
合我市建设项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