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施工应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中有关钢
筋部分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一、原材料
1.主控项目
(1)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等的
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
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
计无具体要求时,
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3)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
筋进行化学成分
检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