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农村燃气)
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
则。
第二条 本导则所称农村燃气工程,是指通过城镇燃气
管网或供气厂站接入, 供给农村居民等用户生活使用 (炊事、
洗浴与采暖等)的管道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 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
收与运行维护,不适用于农村沼气、秸秆气等供气工程。
第四条 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
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城镇燃气有关标准规范,本导
则仅针对农村使用天然气特殊性及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技术
要求。
二、基本规定
第五条 农村燃气供气方案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
据所在地地质条件、能源现状、采暖方式和经济水平等实际
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第六条 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