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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本网 发改投资 [2005]1302 号
2005-12-20
法规名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改投资 [2005]1302 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发改委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
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
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
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 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 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