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冬期施工混凝土
养护测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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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要求】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 JGJ104-97)规定
1 混凝土养护期间温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养护从混凝土人模开始至混凝土达到受冻临界强度, 或混凝土温度降到 O
0
C或设
计温度以前,应至少每隔 6h 测量一次。
( 2) 掺防冻剂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本规程第 7.1.1(附后)条规定之前应每隔 2h 测量一次,达到受
冻临界强度以后每隔 6h测量一次。
( 3) 采用加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升温和降温阶段应每隔 1h测量一次,恒温阶段每隔 2h测量一次。
( 4) 全部测温孔均应编号,并绘制布置图。测温孔应设在有代表性的结构部位和温度变化大易冷却的部
位,孔深宜为 10—15cm,也可为板厚的 1/2或墙厚的 1/2。(测温孔在混凝土浇筑时预留,一般每一构件不
少于一个,混凝土接搓处一定要留有测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