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所指的轧钢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中的轧钢单元及独
立轧钢生产企业,适用于轧钢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
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生产的轧钢
企业,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评定标准分为 13 项考评类目( A 级元素)、47 项考评项目( B
级元素)和 187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 /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
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
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 ,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