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量计算规则
(冶金工程预算定额)
册 说 明
一、 2001 版《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地基处理工程》 ( 以
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冶建定 (2000)15 号文确定的原则 , 在原冶金部颁发的各
项预算定额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 , 结合冶金建设工程的实际
情况 , 同时选用了适合冶金建设工程常用的有关预算定额修编而成。
二、本册其具体适用范围:
1 、本定额适用于陆地上墩台基础桩 , 以及其他基础工程和临时工程中的打
桩工程。
2 、本定额不包括打试桩、试成孔、试夯 , 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3 、本定额不包括施工条件特殊而采取的施工措施费 , 如场地垫碎石、铺路
基箱等费用 , 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4 、各项工作的具体适用范围 , 详见各章说明。
三、本定额是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