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加强对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单位、 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
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单位管理
(一)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 统一负责冶金等工
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
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三级企业的评审组
织单位,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 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
条件;
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评审组织程序文件、 评审单位管理流程、 评审档
案管理制度等;
3.设有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