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
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
部位堆放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
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
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
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
不得破坏房屋外貌。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