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建四局五公司贵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
“分公司” )处理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包括一般事故 )的能
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
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分公司的
社会形象、 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经济利益。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建
筑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中建四局、公司《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适用于
中建四局五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分公司各项目部应遵照执
行,并根据实际建立项目部应急预案。
二、 预案体系
第三条 贵州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