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中南通道铁路第五十六队
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借助社会力量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高效
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为规范工程分承包商的使用与管理,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
式向本企业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其承包方式可分为专业
承包和劳务承包。
第三条 使用工程分承包商与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企
业相关规定,并签订有效合同。
第四条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分包与劳务用工的管理的要求,根据我队实际
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节 招标与选前评价
第五条 将分承包商纳入队部外部劳务队伍中进行管理。选用外部劳务
队伍必须坚持“补充内需、严格资审、合同管理”的原则,必须通过公
开招标的形式选用。
第六条 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后上场的原则。合同条款
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