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检
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
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
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
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