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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协议
甲方: 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淄博宝申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有意利用甲方在其规划区域内拥有的建筑物屋顶使用权来开发建设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屋顶租赁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项目开发范围
本协议所指的“开发范围”是指甲方在其规划区域内拥有的建筑物屋顶的合
法使用权,具体可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屋顶由甲乙双方本着 “集中连片,
按需布点”的原则另行确定。租赁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屋顶租赁期限、租赁费及租赁抵扣办法:
1、乙方及其项目公司位于该屋顶的光伏电站项目为自发自用,余额上网,
光伏电站寿命年限约为 25年。
2、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屋顶租赁费约为 3元 /平方米 /年,乙方以电价折
扣方式抵扣甲方屋顶租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