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照护标准
分级照护标准与服务内容
护 理
级 别
分 级 标 准 分 级 护 理 服 务 内 容
四
级
护
理
︱
全
自
理
1. 无急、慢性疾病;
2. 生活完全自理, ADL 100 分;
3. 无精神心理问题或思维障碍, MMSE 评分正常;
4. 能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劳动;
5. 能自己管理财物。
1.每天清扫房间一次,开窗通风,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新鲜,无异味;
2.每天协助老人整理床铺 1次,保持衣被清洁;老人床上用品每月清洗 1-2 次;
3. 督促老人做好个人卫生;
4. 提醒老人到食堂用餐;
5. 提供理发服务;
6. 督促老人服药;
7.护理人员 24小时值班,每天巡视 1次房间,及时了解老人的身心变化;
8.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娱乐活动。
三
级
护
理
︱
轻
度
依
赖
1 无急性病,慢性疾病稳定期;
2. 生活轻度依赖照顾者(能自行进食、处理大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