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 3-6-2
分部工程名称 土方工程 部位 数量
负责
部门
作业内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
须进行加固保护。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
排水等管道 l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浓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
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
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动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
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