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字 [2010]43 号
正安县财政局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财政所、县局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的指导意见》(国发 [2008]111 号)和《中共正安县委办公室、
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安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
作方案〉的通知》 (正办发 [2009]31 号)精神,按照国家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
城市的通知》(人社部 [2008]87 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
际,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
县财政事业 发展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支持自
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
成为创业者”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扶
贫攻坚”和县委“四化一强”战略部署,把创建工作纳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