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工厂
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⒈查明原料、成品、在制品、包装物料、固定资产等的准确情况;
⒉核对盘点物资与账目是否相一致,以把握资产的准确性;
⒊为下期的销售和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⒋最低存量与最高存量的把握;
⒌呆滞品、不良品的发现;
⒍确定各资产的真实价值,以利成本的计算。
第二条 范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配件、包装物料、固定
资产。
第三条 职责:
1.厂长主持全厂的盘点工作,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审核,人员的调派;
2.财务部负责盘点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指导、整理盘点数据、汇总汇报等;
2.盘点小组分工负责,对盘点范围的各类物资进行盘点;
3.各部门、车间予以配合,同时对本单位的物品进行盘点。
4.各部门、车间员工服从主管领导的指挥,参与对本部门、车间物品的盘点工作。
第四条 实施时间:
月度盘点为每月自然日期次月的第一天;
年度的盘点为每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