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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流程
(暂定稿)
为规范我县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行为,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
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
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
标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招投标方式和范围
(一)、招投标方式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二)、招投标范围
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 凡建筑面积多层在 3 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
宅在 1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 都应公开
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情况, 经县住建局批准, 可以采用协议的方
式邀请招标,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1、公开招标或者连续
两次接受邀请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多层住宅在 3万平方米以下、高层
住宅在 1 万平方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