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住房 [2003]130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
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
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
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
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